绝对精神是精神对它自己的完全和充分的认识,它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它除去以自身为对象和自觉地表现其本质以外,再没有别的目的,从而它是真正无限的、绝对的、自由的。
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特别是《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设立全国生态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这就需要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来实现。二是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及时修订或废除与新时代实践发展不适应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可是,看了张先生对中华法理的论述,却有些失望。
这是治中国法史的专家们不会同意的。说得更深入一些,是应该具备一些更本质的、更重大的与他者相区别的特征,而不是体现在一些微小的、不足道的浮表区别。近代以来,伴随西方殖民者的脚步,西方法系汪洋恣肆,浸漫世界,中华法系几遭灭顶。那么张先生所说的中华法理主要是什么呢:关于中华法系的法理精华和政治智慧,习近平总书记从六个方面(维度)也作出了精辟概括和阐释,而且与我国古代思想家的经典论语一脉相承,其中包括‘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
中华法系独在何处说中华法系独树一帜,这当然不假,但如何理解独树一帜,却是要讲究的,一般而言,独树一帜是指独一无二,人无我有。这里所说水份太大,影响遍及域外,遍及当普遍讲,可指涵盖世界,这用于西方法系甚当,而中华法系是影响了东亚几个国家,讲及于域外尚可,遍及则有自吹之嫌。
大家都知道,张先生一直信守法律的权利本位,这是西方法系的传统亦是对世界法学的大贡献。张先生在这里引了孔子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却忘了引这段话的前半段: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恥。道德与权利,同为人类生活最为重要的方面,得到人类社会格外的关照。张文显先生认为中华法系之所以‘独树一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我们暂且认可这是张先生归纳的中华法理的精粹,但也看不出这样的中华法理怎么塑造出仁爱民本啊。对中华法系的批评或赞赏,均要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法理脉络未能昭然我对张文显先生期待最殷的是他对中华法理的分析,张先生自己也很看重,他把中华法理称作中华法系之根。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唐律中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已经作了明确的界定:德、礼为本为主,刑、法为用为从,德礼是灵魂是内容,刑法是手段是工具,二者岂能并重。[5] 参见拙文道德为本与道德愿景之区别,载爱思想网。
出礼入刑是中华法系的重要史实和概念,既然张先生是要解读习主席说的出礼入刑,隆礼重法,就应该有较完整的理解,张先生是怎样做的呢?好在文字不长,尽录于下:一是出礼入刑、隆礼重法。[3]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4] 所谓督责之术,用李斯的话讲即: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令出,唯行而不返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等经典论语。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我认为还有一系列问题是张文显先生必须面对和回答的。中华法系就没有西方法系的幸运,近代中国生产力的滞后,使中国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道德为主的中华法系在西方强权的威逼下被抛弃被唾弃,人人争说权利,道德则成为落后、腐败甚至吃人[2]的代名词,中华法系几近无人问津,不仅魅力于今日大减,而且有湮没殆尽之危险。再如,法者,治之端也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法度者,正之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是一个遗礼义弃仁恩之人。
尤其是孟子与荀子分别从性善性恶来探寻道,孟子以德为道,荀子以礼为道,可以这么说,德礼都从出于人性,都归属于道,这就为中国的传统政治奠定了坚实的人本主义基础,这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定海神针,指导着中国人的政治生活,也是中华文明传承数千年,?立千百世,虽经万难亦不坠的根本。但张先生是法学方面的权威,有一言九鼎之效,影响所及,信者云从,吾恐有所贻误。
有伦有序治乱世用重典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一时之强弱在力,千古之胜负在理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从初信初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至送达的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信访人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签收手续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相关制度性规定尚未及时到位,对于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的补充功能和进行社会管理的兜底功能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的,应适时通过立法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尽量减少立法滞后带来的解决信访问题的制度性障碍。 在我国,信访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同时,还应当按期向交办机关反馈处理意见、督促处理意见的执行。同时,信访的法律和政策协商功能,可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群众沟通和监督机制来解决。但是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生态环境、企业改制等纠纷日益增多,许多领域的制度尚在走向成熟定型的过程之中,社会矛盾和风险复杂多变,信访总量仍然在高位运行,对处在回应群众诉求、处置社会矛盾一线的信访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实践中,一方面,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上访或接访不规范的情况,非访、缠访、闹访以及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按照法律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另一方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方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但目前,仍有地区的诉讼、复议、仲裁、调解各自运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不够,群众在基层缺乏解决纠纷的平等对话平台。但是,信访行为一旦失序,则会对法治形成冲击甚至破坏。
进入专题: 信访工作 法治 。其次,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少数地区,由于应有的救济制度不够健全,致使一些人走上了信访之路,个别信访部门在处置群众诉求时一概作出信访答复,用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未能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程序之间的受理范围,也造成信访与其他部门职能重叠、分工不明、效率不高乃至互相推诿的现象。我国的《信访工作条例》构建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和单位要全面归集信息,加强诉求信息审核甄别、梳理分类、明确管辖、精准转办交办。信访是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表现,是相信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公权力机关得到依法保护的表现。
另一方面,从源头及时化解矛盾。精准分类受理,推进受理法治化规范、畅通受理信访是有效解决群众需求的前提。
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厘清信访与调解、仲裁、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界限,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系中分离出来,引导至相应的法定程序,由相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同发力。例如,涉诉信访与非诉信访交织、信访与诉讼程序混杂、终审不终、再审制度与申诉制度职能不清、越级访重复访突破审级制度、法院的终结渠道不畅通、政府与司法机关职能职责不清等等,这些不仅与司法权的运行规律与特点不相符,而且影响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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